2020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從2020年1月1日開始繳納,到2020年11月30日停止繳納。
相較于2019年,2020年農村養老保險主要發生了3項變化。
第一是取消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是我國社會福利體系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廣大農民最基礎的養老保障。我國農村人口眾多,收入微薄,子女負擔重且商業保險體系相較于城鎮而言仍處于不發達狀況,養老保險所提供的養老金是農民老年生活的主要收入來源。在原有的農村養老保險繳費當中主要包含了延期繳納與一次性繳納,自2020年起,一次性繳納被取消。在一次性繳納被取消之后,農村居民就可以按照斷交或未繳納的年限進行農村養老保險補繳。
第二是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對農村養老保險的檔次進行提高。在原有的農村養老保險體系當中,共含有12個不同的繳費檔次,這些繳費檔次主要涵蓋了從100元到2000元不等的金額。通過《指導意見》,農村養老保險的范圍提高到500-3500元,不同地區也可以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與社會狀況綜合考慮與制訂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
第三是新增了通過辦理土地抵押貸款來繳納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